近日,在西安市西桃园村内,有家刚开业的理发店的招牌特别扎眼,叫“最高发院”。在这个村里,不管是开小吃店的老板娘,还是外来租房客,都知其方位。顺着大家所指的方向,记者很快就找到了“最高发院”。
白底的宽幅门头,“最高发院”4个黑字分外醒目。为了表明自己的行业,“发”字还特意换了字体leyu·乐鱼注册。推门进店,5个小伙子热情地迎了上来,询问是吹还是剪。记者说明来意后,老板略带得意地说:“那可是我花了半个小时才想出来的!”据老板介绍,理发店一开张就在周围传开了。但也有人认为,这店名太离谱。
此事经媒体报道后,该店因没有申办营业执照,昨日下午被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莲湖分局劳动南路工商所取缔,“最高发院”的“响亮”门头也被拆除了。无独有偶,在西安市,有一家浴场巨大的招牌竟然是“棕楠海”。而一家不起眼的发屋居然起名叫“发新社”。
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张桂芝律师认为,“最高发院”这样的企业名称,涉嫌违反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和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》的有关规定。
张桂芝律师说,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十一条规定: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1年发布的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》要求:公司名称中不得含有有损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、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的内容或文字,不得含有政党名称、党政军机关名称、群众组织名称、社会团体名称和部队番号等。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名称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[1998]第200号)要求:对违反有关规定,申请使用怪名称的,要坚决予以驳回;要坚持把清理企业名称的工作纳入企业名称的日常监督管理中,为维护祖国语言文字的纯洁性和规范化、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leyu·乐鱼全站。这些法律、法规,是企业命名的基本依据,任何创新都要以法律为底线,否则就可能违法。
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广告学学者屈雅利认为,企业有自主选择企业名称字号的权利。一个新奇好记、响亮上口的企业名称,可以使企业在消费者中产生耳目一新、生动深刻的第一印象。因此,怎样取一个有一定意义、易为公众接受的字号,已成为企业设立时投资人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。但取名时首先应该考虑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。
西安市工商局注册分局曲玲说:“‘最高发院’这样的个体理发店店名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是不允许的。‘最高发院’与作为国家机关的‘最高法院’谐音,易让公众产生误解,很有可能损害到政府机关形象,故不能作为企业名称使用。”
曲玲介绍说,企业登记取名时,都先需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格,名称经审核通过的,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。申请人持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,方可办理其他开业登记手续。
“南京十强企业发展研究中心”、“南京十大市场品牌发展研究中心”的负责人孙某解释说,选择“十大”、“十强”、“十佳”作为企业名称,是因为他觉得“十字架”很吉祥,所以他选择了“十”。而“大”、“强”、“佳”则是希望将企业“做大”、“做强”、“做好”。孙某信心十足地称,等以后企业做大了,就更名叫“十大集团”。
该公司的一名李姓工作人员则更明确地说:“法律法规并没有明文禁止注册类似企业名称。”至于“十佳”、“十强”、“十大”易引起误解,该公司李某称,确实有部分人会产生误解,但这并不代表所有人都会产生误解。因此,他们目前还不打算改掉企业名称,因为这几个名称已成为他们公司的“无形资产”。
10月14日下午,当地工商执法人员来到“十佳”公司,对该公司是否恶意炒作企业名称进行了调查。调查核实后,执法人员责令该公司进行整改,并向其负责人指出,其公司名称不规范,很容易让人产生误解。随后,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负责人到工商部门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。